接收异地安置离退休人员邮寄报销材料须知

来源:  时间:2023-04-25  点击数:

为进一步优化服务,方便异地安置离退休人员提交报销材料,减轻相关管理部门负担,即日起开通接收邮寄报销材料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适用人员

不具备在京申报报销材料条件的异地安置离退休人员。

二、邮寄方式

1、邮寄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yh1122银河国际医院公费医疗办公室 李青(收)18516971863

2、为确保报销票据安全,请务必采用邮政EMS快递邮寄方式,邮寄费用由申报人自付。

3、寒暑假期间暂停邮件接收。

4、邮寄过程中如遇突发意外材料丢失,责任由申报人自付。

三、邮寄材料须知

请务必按照如下要求整理报销票据:

1、在yh1122银河国际网站“下载中心”栏目下载《yh1122银河国际公费医疗费报销申请单》,并打印填写。

2、每次医疗就诊报销票据及附件单独装订。如有多次就诊票据,每次就诊票据单独成册。

3、门诊报销材料及装订顺序:(1)yh1122银河国际公费医疗费报销申请单;(2)北京市公费医疗享受人员异地就医审批表复印件;(3)医药费发票;(4)急诊诊断证明;(5)检查治疗费明细单;(6)发票中所列药品的底方。

4、住院报销材料及装订顺序:(1)yh1122银河国际公费医疗费报销申请单;(2)北京市公费医疗享受人员异地就医审批表复印件;(3)出院诊断证明书;(4)医药费发票;(5)住院费用明细单(明细单需盖章有效)。

5、请将所有报销票据、附件进行拍照留底备查。

6、有关报销时限等详见《yh1122银河国际公费医疗管理办法》

公费医疗办公室咨询电话:010-82335110。

yh1122银河国际公费医疗办公室

2023年4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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